一般规定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土地上,车行道下管顶覆土厚度不小于700mm。
管道应直线敷设,需用柔性接口折线敷设时,管道每个承接口处转角一般不得大于1.5°。
排水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需符合一般排水管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管道穿越铁路、高等级道路路堤及有障碍的构筑物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波纹管外径200mm以上,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端部处的空间用添料添塞。
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基础面下地基扩散角受压区以内。
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水位,防止沟槽失稳。
地下水位降*槽底**点以下300mm~500mm方可进行安装。回填过程中,不得停止**水位。
1、沟槽
沟槽槽底净宽度,宜按管外径加600mm~1000mm确定,以便于人工在槽底作业为宜。
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度,不得扰动基面。基底设计标高以上200mm~300mm的原状土应予保留,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设计标高。如果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不得回填泥土,可换填10mm~15mm天然级配的砂石料或中、粗砂并整平夯实。
雨季施工,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做到成槽快,回填快,并做好防泡槽的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将水排除,把受泡的软化土层**,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做好基础处理。
人工开槽时,宜将槽上部混杂土,槽下部良质土分开堆放,以便回填用。堆土不得影响管沟的稳定性。槽底埋有不易**的块石、碎石、砖块等物质时,应铲除*设计标高以上200mm,然后铺垫天然及配砂石料,面层铺上沙土整平夯实。槽底不得受浸泡或受冻。
2、基础
管道基础设计,采用垫层基础。对一般的土质地段,基底只需铺一层砂垫层,其厚度为100mm;对软土地基,槽底又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宜铺垫一层砂砾或碎石,其厚度为150mm,碎石粒为5mm~40mm,上面再砂垫层(中、粗砂)厚度不小于50mm,垫层总厚度不小于200mm。
开槽后,对槽宽,基础垫层厚度、基础表面标高、排水沟畅通情况、沟内是否有泥污、杂物、基层有无扰动等作业项目,分别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排。
3、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一般采用人工安装即可。安装时,抬管道两端传给槽底施工人员。明开槽,槽深大于3m或管径大于400mm管道,下管时可用非金属绳索溜管,用经纬仪复核后再稳管。
安装接口时应先确认橡胶圈安放位置及插口深度,将承口内壁清理干净后涂抹润滑剂。对于管道带承插口的,插口插入方向一般与水流方向一致,由低向高依次安装。插口插入时,小口径(公称直径<400mm=可用人力在管端部设置木档板,用撬棍将被安装的管材沿着对准的轴线徐徐插入承口内,逐渐安装。对于大口径的(公称直径>400mm)的管道可用缆绳捆绑管材,再用两个紧绳器(或葫芦)等工具于管道两侧对称均匀用力拉紧安装。管口对接好后,再复核管道高程和中轴线。对于用套筒管件连接的管材,可先在沟槽上平坦处安装一头,再溜管*沟槽内就位,安装,具体做法同上。
4、管道与检查井连接
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宜采用柔性接口或承插管件连接;当要求不高时,也可直接插进检查井壁中。为保证管材或管件与检查井壁结合良好不漏水,管道与检查井的衔接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外套环加橡胶圈的结构形式。
5、管道修补
管道敷设后,受意外因素发生管壁局部损坏,当损坏部位的长或宽不超过管周长1/12时,可采取哈呋件修补措施。若损坏孔洞小于100mm时,可先用连体胶圈套于损坏部位,再将哈呋件安好,均匀紧好螺栓。
6、回填要求
管道安装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少应回填到管顶上一倍管径的高度。
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到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需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管顶0.5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采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夯实或碾压。
回填土过程中沟内应无积水,不允许带水回填,不得回填积泥、**物,回填土中不应含有石块、砖头、冻土块及其它硬物件。沟槽回填,
应从管线,检查井等构筑物等两侧同时对称回填,确保管线及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可采用限位措施。